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并當庭判決一起屬地政府履行文物保護職責公益訴訟案件,以司法審判守護文化遺產有效保護和傳承。
據了解,案涉文物為位于湖州市吳興區(qū)八里店鎮(zhèn)移沿山行政村楊家斗自然村的移沿山永安橋。該橋始建于清代,處于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遺產保護區(qū)域內,2021年12月被列為湖州市文物保護單位,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近年來,在自然風化、水土流失等因素的疊加下,該橋歷史風貌受到了嚴重侵害,橋體本身也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今年6月18日,吳興區(qū)法院立案受理了案涉移沿山永安橋的行政公益訴訟,公益訴訟起訴人屬地檢察院訴請屬地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文物保護職責,按照修繕工程設計方案對該橋進行修繕保護,消除安全隱患,恢復歷史風貌。
案件受理后,吳興區(qū)法院立即進行實地勘察,并在現場召開行政公益訴訟公開聽證會,就古橋未及時修繕的原因、接下來的修繕方案和進度聽取行政機關意見,督促行政機關履行文物保護職責。其間,吳興區(qū)法院還多次邀請文物保護專家會商研討,促使古橋修繕方案順利通過審批。
庭審上,吳興區(qū)法院還邀請政府工作人員、當地村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引導公眾提高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最終,吳興區(qū)法院依法審理并當庭判決被告依法履行文物保護監(jiān)管職責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移沿山永安橋的修繕保護工作。
據悉,得益于吳興區(qū)法院構建的政府主導、公眾參與、司法保障的文化遺產一體保護機制,今年以來,吳興區(qū)法院受理相關公益訴訟案件5件,針對轄區(qū)內不可移動文物,提前介入查勘20余處,督促屬地政府對9處受損文物及時修復。